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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济议会


    根据1997年宪法,斐议会实行两院制,设众议院(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)和参议院(The Senate),任期均为五年。议案由众议院讨论通过,参议院认可后,交总统签字,然后自在政府《公报》上公布之日起生效。众议院是斐最高立法机构,有71席,其中民族议席46席(土著斐济族23席、印度族19席、罗图马岛人1席、其他族3席),按各自民族选区分别进行选举。除民族议席外,余下25席是开放议席,分选区但不分民族自由选举产生。

    每五年举行一次大选。获议席最多的党组成多民族党派联合政府。拥有10%以上众议院席位的党均有权参与组阁。众议长为:埃佩利.奈拉蒂考(Ratu Epeli Nailatikou)。参议院有32席,其中14席由大酋长委员会提名,9席由总理提名,8席由众议院反对党领袖提名,1席由罗图马岛酋长理事会提名,最后都须经总统任命,总统不参与提名。参议长为:泰托.万加瓦卡通加(Taito Waqavakatoga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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